關于加強民間投資管理的對策建議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5年03月02日 文章點擊數:7927
關于加強民間投資管理的對策建議
文化委員代表市政協經濟委員會的發言
近來不斷爆出的民間投資公司資金鏈斷裂、法人跑路引發群體性事件,給我市加強民間投資管理、防范金融風險和維護社會穩定敲響了警鐘。
一、現狀及主要問題
達州市現有融資性擔保機構31家,小貸公司18家,投資性公司約155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和個體商戶融資困難,對正規金融不愿涉足或供給不足形成的資金缺口作了有益補充,但還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實力弱小、超范圍經營、空殼公司泛濫。投資公司注冊資金僅30萬元,卻借用網貸P2P模式,開展上千萬的業務。部分投資公司因缺乏監管,注冊成立后便抽逃注冊資金,空殼公司泛濫。
2.業務發展粗放、內部管理不規范。從事民間借貸中介業務的行業準入、行業管理、財務制度等缺乏法律規范,處于相對混亂無序的狀態。一些中介機構因缺乏制度制約,忽略自身管理;一些企業缺乏風險意識,缺少風險控制的專業隊伍和措施,資金投向集中于國家限制行業,資產質量堪憂,且利率畸高,極易造成資金鏈斷裂。如:在房地產、煤礦等國家限制行業,利率為3-5分之間。一些企業靠傳統手段吸收、投放和回籠資金,信息極不對稱;個別擔保公司自行或與關聯機構聯手向企業發放貸款。
3.滋生非法集資,資金成本偏高。一些投資理財公司脫離中介本質,直接或變相吸收社會資金,違規向客戶承諾高額利息或回報。個別企業虛擬融資項目,建立資金池,進行虛假宣傳,部分已涉嫌非法集資和非法辦理金融業務,甚至集資詐騙;民間借貸公司資金成本利息一般在1.5-2分/月之間,借出利息在3.5-5分/月之間,有的高達1角,實體經濟根本無力承擔,資金鏈斷裂時有發生。
4.市場監管缺位。國家對民間借貸中介機構從事擔保或相關中介業務需要的資質、人員、技術等沒有明確規定,對其從業活動也缺乏有效的動態檢查和監管措施,基本處于放任發展的狀態,使社會風險日益增大。主要表現在:一是參與者多為中老年弱勢群體,對風險判斷和承受能力較弱;二是部分公職人員參與民間投資理財,易造成監管和打擊信息外露,甚至可能干擾行業的清理整頓;三是部分金融從業人員參與其中,且宣傳高回報,易引起銀行存款異常波動,影響金融穩定;四是政府及相關部門難以掌握行業和企業的真實情況,一旦出現資金鏈斷裂、債務人跑路,難以進行有效處置。
二、對策建議
1.抓好相關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我市針對民間投資,先后出臺了《達州市民間投融資管理暫行辦法》、《達州市民間投融資備案登記操作指引(試行)》、《達州市民間資本投融資服務企業風險準備金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應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嚴格執行,落實責任,抓好民間投融資備案管理,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盡快出臺《達州市民間資本投融資行業風險警示辦法》,建立民間借貸登記中心和民間借貸交易市場,發展合法、合規的大眾理財投資。
2.明確監管主體責任。一是金融辦和工商局要運用登記職能,加強對小貸公司、擔保公司和投資理財咨詢公司的準入審核。實行前置審批制度,須由金融辦發放許可證后,工商部門方能發放營業執照。核準注冊民間借貸中介機構的經營范圍時,力求用語準確,不給意圖打“擦邊球”的經營者可乘之機,為依法監管提供明確的依據。二是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金融辦等相關部門要明確監管主體責任,強化對擔保公司、小貸公司、投資理財中介機構等從事民間投融資相關業務行為的檢查與監督,嚴厲打擊非法集資、超范圍經營、違規吸收公眾存款等行為,促進依法合規經營。三是加強協作,形成監管合力。民間借貸中介機構經營活動的不規范行為隱蔽性非常強,各相關部門應加強協作,形成監管合力。要加強信息交流與共享,以及時掌握企業經營動態。每月定期對市場主體信息、周邊地區的信息、有關案件查處情況等,做好分析比對和分類整理,以利有針對性的監督。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形成以金融辦牽頭,多部門聯合執法的長效機制和高壓態勢,以防微杜漸。
3.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要充分發揮投資管理協會、擔保小貸協會等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監督、規范和自律。我市民間資本投融資行業協會已發布了《達州市民間資本投融資行業自律公約》,以約束民間投資行為,相關職能部門應時刻關注公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加強對民間融資風險的監測預警,制定完善風險處置預案。盡快建立金融辦、人行、銀監、工商等部門齊抓共管的民間融資監管信息系統,形成快速及時的聯動體系,達到高效監管的目的。健全民間投融資中介活動監測體系,加強民間融資動態跟蹤和風險預警,制定完善風險處置預案,采取有效措施,將風險化解在萌芽狀態。
5.規范民間投融資機構的業務宣傳和營銷活動。要嚴格規定和要求:民間投融資機構要全面向客戶介紹風險和收益情況,嚴格禁止虛假承諾、虛假宣傳;要加強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的鑒別和管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不得對70歲以上的老年人營銷投融資業務。工商部門要采取強化廣告監管、規范企業名稱、日常巡查、發動社會力量監督舉報等措施,堅決取締無照經營,嚴肅查處超范圍經營,依法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嚴格審查民間借貸中介廣告發布主體及宣傳內容,對涉及“ 貸款”、“高回報”、“無風險”、“低利息”、“免利息”、“承兌貼現”、“墊資撤押”等易與正規金融業務混淆的融資類廣告,和“信用卡提現”、“信用卡過賬”、“代辦信用卡”等涉及信用卡內容的融資類廣告,予以堅決取締并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