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渠縣漢闕保護與利用的建議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5年03月02日 文章點擊數:7022
進一步加強渠縣漢闕保護與利用的建議
唐定智委員代表政協渠縣委員會的發言
渠縣秦漢文化積淀豐厚,現存漢闕6處7尊,占全國漢闕總數的四分之一,2009年被中國文物學會命名為“中國漢闕之鄉”。加強渠縣漢闕的保護與利用,對研究漢代文化經濟、民俗民風,促進地方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提升渠縣乃至達州的知名度和影響力都具有積極的作用。
一、渠縣漢闕保護情況
近年來,渠縣十分重視漢闕的保護和利用。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善文物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快發展渠縣文博事業的意見》、《關于加強和落實文物保護目標責任的通知》等文件,認真貫徹落實《文物保護法》,落實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縣政府每年與全縣60個鄉鎮簽訂《鄉鎮文物保護目標責任書》,將漢闕保護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每闕選擇合適的看護人嚴密看守,縣級相關部門不定期巡查,對漢闕進行盡力保護。2012年,渠縣縣委、縣政府將漢闕納入《渠縣五大特色旅游精品線路總體規劃》,修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保護意識需要加強。在漢闕以及其它文物保護的過程中,部分鄉鎮干部存在著“重經濟建設,輕文物保護”的思想,只重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對文物保護屬地管理原則理解不到位,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群眾則認為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導致隨意破壞各級文物事件時有發生。
(二)規劃方案審批滯后。針對渠縣漢闕保護與利用的各種規劃、方案,必須經上級相關部門批準后才可實施。各種規劃、方案的專家評審、相關部門批準的時間延續較長,不利于對渠縣漢闕的保護與利用。
(三)保護經費存在困難。由于縣級財政緊張,保護工作中的技防工作如消防、雷防、遠程監控等設施尚未投入。目前主要是進行人防,由漢闕所在鄉、鎮為主體,渠縣文物管理所與鄉鎮政府聯合安排看護員守護漢闕,付給一定看護費。但看護費較少,一定程度影響了看護員的積極性,同時人防工作亦容易出現薄弱環節。
(四)漢闕亟待考古發掘。渠縣漢闕一直以來是作為古建筑類別被人們認識,經2012年考古鉆探已確知神道、墓室的存在,即漢闕不再以建筑單體類別存在,它具有更為豐富的內容,需要考古發掘來支持。而目前尚沒有對任何一處渠縣漢闕進行過正式的考古發掘。
三、保護利用的對策建議
(一)切實增強文物保護意識。文化、廣電等部門要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開展多形式、全方面的宣傳,培養干部群眾對漢闕及其它文物的保護意識。同時加大政府對《文物保護法》以及地方性文物保護法規的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破壞漢闕及其它文物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對文物保護范圍內,特別是漢闕這類重點文物保護范圍內的土地項目要依法從嚴審批,對違法建設項目,國土及規建部門應依法強制拆除。
(二)加快規劃審批實施。規劃是保護與利用的前提。漢闕的保護與利用規劃,必須高起點、高水平地進行長遠性謀劃。雖然渠縣已制定了《渠縣漢闕保護規劃》、《渠縣漢闕保護工程》、《渠縣漢闕安防工程》等規劃,并已上報國家相關部門,但目前還在等待批復,希望市級有關部門幫助加大呼吁、支持力度,促進審查批準進度加快,使整個保護利用工作方向明確,有據進行,有序開展。
(三)加大保護利用資金投入。用活國家有關文化旅游產業方面的政策法規,盡快制定符合縣域實際的政策、措施和辦法,加大資金支持,適時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基金。同時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業主為漢闕文化的保護利用提供支持。請市級文化主管部門根據相關政策法規,給予一定的項目和資金支持,科學引導、幫助實現漢闕文化永久傳承,永續利用。
(四)加大考古研究力度。對漢闕文化的保護利用,只有在深入研究漢闕文化的基礎上進行。要加深漢闕文化的研究,只有加快漢闕的考古發掘進度,深入發現、了解、研究漢闕文化的新內涵、新元素和新價值,為保護與利用奠定堅實的文化基礎。
(五)開展聯合調研促進保護利用。渠縣漢闕的保護和利用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作,僅憑渠縣一縣之力遠遠不夠,需要各級領導的關心和部門的合作。建議將“渠縣漢闕保護與利用”作為2015年政協組織上下聯動調研課題,開展省、市、縣三級政協聯合調研。采取實地考察、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等形式,深度挖掘渠縣漢闕的歷史文化和科學藝術價值,打好達州“漢闕”牌,以有效利用歷史文化資源促進地方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實現文化旅游和文物保護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