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3年04月12日 文章點擊數:7150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市政協委員 戴 婕
近年來,我市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先后多次組織對行政審批項目進行清理,審批項目大幅度減少,審批效率明顯提高。但也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項目入駐不到位。有的單位以重大事項須單位主要領導審簽或報政府領導審定為由,不在政務服務中心進行實質性審批辦理。“兩集中兩到位”開展近2年來,仍有一些部門項目進駐不徹底,在中心辦理不到位,與“應進必進、集中審批”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
二是窗口授權不到位。一些職能部門領導不愿放權、不愿授權的思想嚴重,不少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并沒有實質性的審批權力,一些窗口接件后還得送回原單位給相關領導簽字,而后再回中心上網打證;有的甚至還讓辦事群眾“兩頭跑”,滋生“吃拿卡要”問題。
三是行政資源分割。一方面,信息資源缺乏整合。如基建項目涉及到的地下各種專網如水網、電網、氣網等的分布,由各個部門掌握,沒有哪一個單位能把它完全搞清楚。有些地方行政服務中心的電腦信息仍然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門戶網站的信息,一部分是以保密為由的職能部門專網的信息。另一方面,權力資源缺乏整合。例如某地一家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建廠,廠房只有一個,可是住建局、國土資源局等,都要分別對廠房面積進行測量,搞得外商不堪其擾。
四是中心建設較滯后。市政務服務中心無論規模還是功能都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及群眾的需求相差甚遠。杭州、寧波、義烏擁有5至6萬平方米的辦事大廳,而我市的辦事大廳僅15000多平方米,容量嚴重不足,且不標準,其靠金蘭小區一邊不通風、不見光,不利于工作人員身心健康。
五是監管激勵機制不完善。審批制衡機制不健全。一些單位內部審監不分,監督制約不力,使得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的問題仍較嚴重。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政務服務中心對窗口工作人員的選用、考核和職務晉升沒有發言權,窗口工作人員人在政務服務中心,卻維護著各自的部門利益,且不敢大膽履行職責。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特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公開辦事流程。徹底清除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審批環節,對重復審批或互為前置的審批事項一律予以取消。要重點圍繞投資項目審批和企業設立審批,最大限度地壓減前置審批事項和審批環節,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審批事項備案公示制度,凡新增審批事項未經審核公示的,一律不得實施。按照精簡效能、權責一致、公開透明的原則,梳理辦理流程,規范工作程序,嚴格界定受理、初審、核準、發證等審批環節的崗位職責、審批權限和時限要求,做到崗位職責落實、審批權限明確、時限要求具體、權力運行透明。要充分落實窗口授權,把審批事項最大限度地授權窗口工作人員直接辦理,加強對充分授權后的審批權力監督,加強風險點排查與防控,確保依法高效審批。
二是創新審批服務方式,減少程序和環節。全面落實“兩集中、兩到位”工作方案,凡只作形式要件審查的審批事項必須在政務服務中心受理后直接辦理;涉及個人辦理的資格、資質、注冊且主要依據考試結果進行審批的事項要實現當場即辦。依托政務服務中心并聯審批服務窗口,探索建立聯合會商、聯合會審、聯合踏勘的并聯審批運行機制,全面開展企業設立登記和投資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協調與并聯審批相關的前置事項以及評估、代理等中介業務進駐并聯審批大廳開展配套服務,提高審批效率。要依托綠色通道服務窗口,對西博會、渝洽會等簽約的重大投資項目實行特事特辦、全程代辦、跟蹤督辦等綠色通道服務。積極推行將個別部門辦件量少的事項委托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三是加強審批標準化建設,完善政務服務中心功能。建議修建政務服務大樓,推進市、縣兩級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形成基本統一的服務設施標準、窗口設置標準、文化建設標準。提高鄉鎮、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站點規范化建設水平,健全市、縣、鄉、村四級政務服務聯動體系。要制定審批事項集中和授權的標準,按照未進例外的原則,所有政府部門、公共事業單位的審批、服務事項均應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并按照窗口首席代表制度充分授權窗口受理辦理。嚴格執行首次辦理預登記、一次告知制、審批案卷內審制和辦件管理制度,加強對審批過程和結果的監管。
四是加強電子政務,推進網上審批。積極推進網上審批系統建設,加快建立與網上審批相適應的內部工作運行機制,加大網上受理審批力度。加強電子政務大廳建設,實現網絡互聯,信息共享。充分利用電子政務大廳,牽頭審批部門以“電子聯系單”代替紙質聯系單,通過審批網進行并聯審批,協辦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回復意見,否則按“超時默許制”辦理;協辦單位在簽署意見時,不得再相互征求意見或以相關部門的意見為前置條件,避免推諉扯皮和陷入審批“死循環”。
五是加強中介管理,規范中介市場行為。一是規范中介行業管理。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對所有中介行業進行專項清理,定期召開中介行業警示教育會,預防職務犯罪。二是創新中介管理體制。指導建立行業自律體系,制定自律公約和執業規范,建立群眾監督體系,完善中介機構信用檔案。三是提升中介服務水平。對中介服務事項進行清理規范,制作辦事指南和流程圖,做到辦事項目“五統一”。
六是加大監管力度,改進考評方式。一是加大政務服務中心對窗口工作人員的管理力度,將人員的選用、考核、和民主測評權賦予政務服務中心。二是加大效能監察力度,配齊配強效能監察力量,對部門項目假入駐、假授權和窗口工作人員違反效能建設制度規定的行為,嚴肅予以責任追究。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強化對進駐中心大廳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審批服務效能的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市委市政府績效考核和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