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市“創建和諧寺觀教堂”工作的調研報告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2年08月30日 文章點擊數:14511
關于我市“創建和諧寺觀教堂”工作的
調 研 報 告
為促進“創建和諧寺觀教堂”活動深入開展,助推達州和諧社會建設,近日,市政協民宗外僑聯誼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和市直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在副主席黃建琴帶領下赴達縣、通川區、開江、大竹等地,對全市“創建和諧寺觀教堂”活動推進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我市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道教五大宗教并存,在全省宗教工作中地位重要,其中通川區、達縣、大竹縣、渠縣4縣(區)為全省宗教工作重點縣。截止2012年5月,全市批準開放的宗教活動場所102處,登記備案的宗教教職人員127人、信教群眾35.12萬余人,設有市級愛國宗教團體4個、縣級愛國宗教團體23個。
自創建活動開展以來,全市各宗教場所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委關于開展“創建和諧寺觀教堂”活動的意見,注重硬件軟件齊抓,推進創建活動與發展旅游經濟、提升隊伍素質、增強管理能力、促進和諧社會相結合,創建活動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全市共有90處宗教活動場所創建工作驗收達標,達縣真佛山德化寺、通川區基督教堂等10處場所被評為“全省創建和諧寺觀教堂先進集體”,40名宗教教職人員被評為全市創建活動先進個人。
(一)以創建促進旅游發展。宗教旅游是旅游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政府多渠道投入資金,切實加強宗教場所外圍環境打造,幫助寺觀教堂解決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問題,營造了旅游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各寺觀教堂積極推進宗教文化傳播,加強宗教文化內涵發掘,營造了神秘新奇、勸世醒人、引人入勝的宗教文化氛圍,增強了宗教場所的吸引力,促進了旅游產業發展。
(二)以創建提升隊伍素質。教職人員的素質提升是實現宗教和順、社會和諧的基礎。各地始終把教職人員的素質提升作為創建活動的重點,采取有效措施務實推進。一是加強公民意識培訓。各級民宗部門和宗教團體共邀請法律工作者開展法律法規專題講座、宣傳教育20余場次,舉辦以愛國愛教、持戒守法等為主要內容的專題培訓班100余期。二是強化宗教學識培養。各寺觀教堂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宗教教職人員宗教知識學習,提升宗教綜合素養。市佛協網站設立創建活動專欄宣傳佛教場所創建經驗,市天主教愛國會舉辦講經釋道演講比賽,通川區天主教堂、基督教堂自編自演以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為主題的文藝節目,有效提升教職人員綜合素質。三是開展工作經驗交流。市民宗局網站設立“創建和諧寺觀教堂”專欄,定期推出先進典型;每年召開一次經驗交流會,定期組織宗教界人士外出考察學習,學習借鑒外地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
(三)以創建增強管理能力。宗教部門堅持把提升寺觀教堂管理能力作為創建活動的立足點,力促寺觀教堂管理水平提升。一是規范財務管理。推行財務公開、委托代理記賬等制度,實施了財務管理民主監督制度。二是規范人員管理。推行教職人員認定備案制度,完成了教職人員資料收集整理,完善了教職人員檔案,建立了基礎數據庫。建立重點宗教活動場所主要負責人任職備案制度,市民宗局對全市有影響的12處重點宗教活動場所的管委會主任和重要教職人員的任職進行備案管理,避免了對場所負責人的無序更換。三是規范達標評審。建立了以“三級評審制”為核心的和諧寺觀教堂評審制度,推進寺觀教堂管理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的軌道。
(四)以創建助推社會和諧。各縣(市、區)把創建活動作為維護宗教領域穩定的重要載體,以宗教和順推進社會和諧。市、縣宗教部門制定出臺了“抵御境外宗教滲透的工作意見”,積極化解宗教領域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扎實推進重大宗教節日和重要活動期間宗教領域穩控工作,認真開展佛教“兩亂”(亂建小廟、亂塑佛神像)和基督教“三亂(亂傳教、亂設點、亂聚會)治理工作,制止了境外宗教滲透活動,維護了宗教的和諧;各宗教場所深入發掘宗教的積極因素,把宗教教義、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會和諧、時代進步的因素融入講經說法之中。積極開展慈善活動,弘揚宗教道德,回報回饋社會。近五年來,全市宗教場所各種慈善捐款總額達到1500余萬元,參與志愿服務2000余人次,受到社會好評。
二、主要問題
(一)個別人員認識不夠到位。有的從事宗教事務管理的干部對新時期宗教形勢認識不清,對黨的宗教政策把握不準,存在“不會管”現象;有的干部畏難情緒大,怕承擔責任,怕“得罪”宗教人士和信教群眾,存在“不敢管”思想;部分干部自身素質不高、管理能力不強,加上管理手段落后,執法力量不足,存在“不善管”問題。部分宗教教職人員對創建和諧宗教寺觀教堂的重大意義認識不清,存在著“你要我創不是我要創”等思想。
(二)部分宗教場所條件較差。部分宗教場所基礎設施較差,影響宗教活動開展,也影響創建活動水平。塔坨朝陽寺由于歷史原因,寺內的房屋幾經損毀,建筑混亂、安全隱患突出。通川區清真寺房屋建筑面積
(三)教職人員社保政策亟待完善。我市雖然出臺了《關于落實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幾個具體問題的意見》,但由于相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不到位、宗教教職人員參保補助政策不具體、宗教教職人員參保積極性低等原因,導致教職人員參加社保情況不容樂觀。全市127名備案教職人員,45人尚未參加醫保,占總人數的35.43%;67人尚未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占總人數的52.76%;參加低保的僅12人。
(四)教職人員素質有待提升。現有127名教職人員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僅占 8.4 %,進過宗教院校培訓的教職人員僅占總數的 30.6 %,大多數教職人員不具有進行符合社會發展需求的解經能力,更談不上在宗教學識上有什么造詣,直接影響了信徒信仰素質的提高;部分宗教教職人員信仰不純、戒律松弛、道(教)風不整、追名逐利,社會形象較差。
三、對策建議
開展“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是依法加強宗教活動管理的重要載體,也是推進宗教界自身建設、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的重要舉措,必須穩步開展、持續推進。
(一)深化思想認識。加強學習培訓,使廣大領導干部特別是從事宗教工作的干部全面把握黨的宗教政策,深刻領會新形勢下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搞好創建工作的責任感,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能力和水平。積極引導宗教界把堅持愛國愛教、遵紀守法、保持和促進宗教和諧作為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把創建和諧寺觀教堂的要求轉化為自覺意識和行動實踐,切實變“要我參加”為“我要參加”,增強參與創建和諧宗教場所活動的自覺性。
(二)提升管理水平。以《宗教事務條例》為總綱,健全宗教場所公示制度、教職人員備案制度和宗教場所內部財務制度、膳食制度、安全制度。逗硬抓好制度執行,逐步把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的名錄向社會公布并在宗教活動場所掛牌明示,民宗局和宗教管理團體每年要普遍檢查一次活動場所的財務制度、膳食制度、安全制度的執行和完善情況,切實提高宗教場所管理水平。
(三)解決實際問題。民宗、住建、國土、林業等部門要對宗教場所的規劃建設提供幫助,盡快啟動朝陽寺的維護整治工程,力爭年內審批朝陽寺的維護整治規劃;積極推進通川區清真寺遷建到西外新區;建議將經開區三清宮的恢復重建規劃納入經開區的總體建設規劃并由三清宮先行建設。民宗、民政、人社、衛生、財政等部門要制訂備案教職人員(127人)參保的具體舉措,出臺教職人員參保的具體補助標準,對沒有固定收入的宗教教職人員參保予以補助,促進全市宗教教職人員社保政策的落實。
(四)加強隊伍建設。加強宗教教職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規劃,對不同教派的教職人員采取每年集中短期培訓、部分送大學和宗教院校長訓等辦法,提高他們的文化和宗教素養,從現有信徒中選拔一批政治上靠得住的年輕人進行重點培養;強化宗教教職人員隊伍管理,完善宗教教職人員數據庫,將宗教教職人員認定備案的情況向社會公布,以便公眾甄別宗教教職人員的身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于不守戒規戒律的教職人員強化教育管理,對于利用宗教斂錢騙財等違法活動要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