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興:主動配合,積極為民主監督員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2年08月24日 文章點擊數:14041
在市政協民主監督小組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王全興
(2012年8月22日)
同志們:
向司法機關、政府職能部門和窗口行業單位委派民主監督小組,是我市政協工作的一大亮點。去年,市政協向全市28個單位委派民主監督小組。委派以來,各民主監督小組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積極反映各方訴求,對被監督單位的工作積極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對促進和推動被監督單位改進工作、提高效能、轉變作風,為建設幸福達州作出了積極貢獻,市委、政府對此非常滿意。剛才,五個監督小組交流了經驗,三個被監督單位介紹了接受民主監督工作的情況,分析查找了問題,明確提出了今后努力方向。一會,蓮英主席還將作重要講話,請大家悉心領會,認真貫徹執行。借此機會,我講三點意見:
一、強化認識,正確把握委派民主監督小組的重要意義
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強調指出:“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我國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政治監督。”向司法機關、政府職能部門和窗口行業單位委派民主監督小組,是實現科學發展、建設幸福達州的需要。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
第一,開展委派民主監督小組工作,是推進我市民主政治建設的現實需要。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必須傾聽來自人民群眾的各種意見,接受來自各方面人士的監督。民主離不開人民的監督,沒有人民的監督,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人民民主,也就沒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政協履行民主監督職能,是中國共產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為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保證黨和國家興旺發達而采取的戰略舉措。委派政協委員擔任司法機關、政府職能部門和窗口行業單位的民主監督員,有利于密切黨委、政府同廣大人民群眾的聯系,有利于提高社會各界的政治參與度,有利于暢通民意渠道,廣泛聽取和吸納來自社會各界的不同意見,提高黨委、政府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水平,推進達州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進程。
第二,開展委派民主監督小組工作,是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有效載體。人民政協與構建和諧社會有著內在的本質的聯系。政協的民主監督,具有鮮明的特點和優勢:一是政協不受部門利益局限,能夠客觀公正地進行監督;二是作為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集聚了各黨派、各階層、各界代表人士,能夠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進行監督;三是政協人才優勢明顯,選派的監督員素質較高,能夠充分反映社會各個方面的意見。這些優勢決定了政協民主監督工作具有相對的公正性、廣泛的群眾性。通過選派政協委員組成民主監督小組,廣泛聽取人民群眾意見,及時就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職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與批評,在委員和政府之間搭建聯系的橋梁和紐帶,有助于促進黨風建設,保持社會穩定,增進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和理解,增強黨的凝聚力和號召力,是“實現科學發展、建設幸福達州”的有效舉措。
第三,開展委派民主監督小組工作,是促進政府部門工作開展的有效形式。政協民主監督是一種高層次、有組織的監督,具有民主性、協商性和群眾性的顯著特點。在我國的監督體系中處于十分重要的位置。政協委員中有不少人是專家、學者,是社會各個方面的精英,對政府部門和政府工作人員的工作和生活作風相對比較了解,能夠有理有據、有的放矢地提出批評意見。特別是許多政協委員置身于群眾之中,對社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非常了解,能夠真切地反映老百姓的呼聲,能夠比較客觀、公正地反映方方面面的情況。集中委派政協委員組成民主監督小組,有利于各個部門及時地發現自身工作的不足,減少和避免決策及工作中的失誤,有助于提高黨政工作的透明度,從而將自身的工作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
二、主動配合,積極為民主監督員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
集中委派民主監督小組是經市委同意,市政協推出的一項創新舉措,是市政協的一種組織行為,所有派駐單位都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原則的高度,全力以赴地來支持這項工作,努力為此項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寬松的環境和條件。
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各派駐單位的黨組(黨委)要認真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中發〔2006〕5號)和《中共達州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達市委發〔2009〕26號)精神,進一步增強自覺接受監督意識;要組織干部職工學習了解政協民主監督的性質、程序、內容、方法,認識到委派民主監督小組有利于提高民主意識、法律意識,有利于改進工作、提高效能,有利于集思廣益、正確決策,有利于克服官僚主義、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對于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化發展環境、加快發展步伐具有重要意義,委派單位的黨組(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在思想上做到真正重視民主監督小組工作,不能停留在口頭和匯報材料上,要從思想和行動上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使民主監督工作取得實效。
二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中共中央2006年5號文件指出:“要完善民主監督機制,在知情環節、溝通環節、反饋環節上建立健全制度,暢通民主監督的渠道。”所有被監督單位都要把委派民主監督員看作是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質量、糾正工作偏差、增強工作透明度和接受群眾監督的好形式、好舉措。因此,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按照中央的要求,積極建立切實可行的工作制度和機制,包括市政協和民主監督小組、派入單位的溝通協商機制、派入單位和民主監督小組定期見面溝通機制、辦理意見和建議的落實責任機制等內容,尤其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工作程序、工作內容、工作重點和監督方式,實現民主監督員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
三要讓民主監督小組知情明政。各被監督單位在研究決定事關黨委政府重點工作以及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時,應通知民主監督員列席參加,或事先以書面形式征求其意見。要定期主動向民主監督小組通報全局性工作安排、年度工作目標進展、廉政建設、執行和落實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相關政策等情況,邀請民主監督小組參加有關活動,提供本行業、本單位的相關資料,為民主監督小組知情問政、開展工作創造條件。各被監督單位要及時將貫徹落實黨委和政府安排部署情況、派駐部門辦理政協提案情況通報給民主監督小組,以便民主監督小組開展工作。
三、協同配合,力求民主監督工作取得真正實效
開展委派民主監督小組工作,是人民政協堅持黨的基本政治制度,認真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組織委員深入了解情況、體察民情、開展協商討論、提出批評建議的一項重要活動,具有較高層次的權威性、廣泛的群眾性、民主性和實效性。因此,被監督單位要正確認識和對待民主監督小組工作,端正態度,恪盡職守,協同配合,共同搞好民主監督工作。
一是要認真對待民主監督小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能不能主動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是作為衡量一名領導干部政治上成不成熟的重要標尺。實施委派民主監督小組一年來,大多數派入單位高度重視,積極采納民主監督小組的意見和建議,有力地促進了本部門黨風、政風、行風的轉變。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被監督單位接受民主監督意識不強,認為政協的民主監督可有可無,視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為“飯余茶后”的“閑談”。因此,各被監督部門,務必要將民主監督工作列為本部門的一項重要內容,尊重民主監督小組的意見建議。要明確專人負責,加強與監督小組的溝通與配合,積極按監督小組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定期收集民主監督小組的意見和建議。對民主監督小組提出的口頭或書面意見和建議,各被監督單位要虛心聽取,認真對待,擇善而從,真正做到“廣納群言、以收眾意”,更好地改進和推動本部門工作。
二是要采納民主監督成果提高工作效能。民主監督小組有獨特的眼光和視角,在分析問題、看待問題時肯定會有不同的結論和意見。各受派部門要在繼續堅持原有成功做法的同時,進一步加大與監督員的溝通和聯系,對監督小組提出的意見建議,要明確具體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時間進度,對于一些具體問題,近期能辦好的要馬上辦好,一時解決不了的,要積極制定整改計劃,逐步加以落實。對辦理和整改情況要及時給予答復,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把政協的民主監督真正落到實處,力求取得實效。同時,還要與政協保持經常聯系,適時通報民主監督員的工作情況。力求通過接受民主監督,達到加強班子建設、改進工作作風、促進效能提高,塑造良好社會形象,為全市黨風、政風、行風建設樹立榜樣、作出表率。
三是要加大對監督意見建議落實的考核力度。被監督單位務必清醒地認識到委派民主監督小組是經市委政府同意的一種組織行為,是推進我市民主政治建設的一項積極舉措,是政協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一種有效形式,目的在于推進我市政治文明建設,幫助和促進被監督單位轉變作風、改進工作。因此,被監督單位在主動增強監督意識、積極支持配合、積極采納監督意見的同時,還要以實際行動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每年年終要將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小組監督的情況書面報告市政協辦公室和市委目督辦、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目督辦、市政府督查室要把該項工作納入市委、政府對該部門的年度目標和績效考核內容,重點考核民主監督小組對受派部門的考評結果及部門整改落實情況,以此進一步強化各受派部門對實行委派民主監督員工作制度的執行力度,確保意見建議的全面落實。
同志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我國人民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希望市政協民主監督小組與委派單位進一步解放思想,不斷拓寬民主監督的新思路,不斷創造民主監督的好經驗,不斷提升我市民主監督水平,為實現科學發展、建設幸福達州,為加快建設川渝鄂陜結合部區域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