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協采取十條措施切實發揮駐達省政協委員作用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08年06月18日 文章點擊數:18051
市政協采取十條措施切實發揮駐達省政協委員作用
為有效發揮駐達省政協委員在推進達州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中的作用,助推秦巴地區經濟文化強市建設,根據省政協《關于進一步發揮蓉外省政協委員作用的意見》,近日,市政協采取十條措施,切實發揮駐達省政協委員作用。
一是納入整體規劃。堅持把駐達省政協委員開展活動納入市政協工作總體規劃,統一安排,統一部署,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小結、年底有總結。
二是建立駐達省政協委員聯系制度。明確政協主席康蓮英為駐達省政協委員活動召集人,負責聯系駐達省政協委員;副秘書長姚林利為駐達省政協委員活動聯絡員,協助召集人做好委員參加各項活動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三是支持駐達省政協委員堅持學習提高素質。市政協統一為駐達省政協委員增訂、贈送《達州政協》等有關學習資料,積極邀請駐達省政協委員參加市政協舉辦的專題學習會、理論研討會等活動,強化學習,提高履職能力。
四是建立工作長效機制。每年組織駐達省政協委員開展一次視察活動,每半年召開一次座談會,通報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
五是支持參加省政協在達活動。省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來達調研、視察或召開有關會議時邀請駐達省政協委員參加。省政協各專委會來達調研、視察或召開相關會議時,根據活動內容和委員工作性質、界別和特長邀請相關委員參加。
六是邀請參加或列席市政協重要活動。邀請駐達省政協委員參加或列席市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和其它重要活動,根據協商的內容和委員界別、特長邀請有關委員參加市政協的專題協商會議。
七是邀請參加專委會重大活動。根據駐達省政協委員的界別、特長和工作性質,確定工作性質相近的專委會予以聯系。各專委會開展視察調研、專題協商等活動時,邀請所聯系的省政協委員參加。
八是大力支持駐達省政協委員履職。切實解決駐達省政協委員在履職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協助駐達省政協委員反映社情民意、提交提案、參加調研視察、撰寫調研報告等工作,幫助其為群眾多辦好事、實事,及時做好駐達省政協委員的重要意見收集和上報工作。
九是切實做好駐達省政協委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協助解決駐達省政協委員在工作、生活中的具體問題,建立駐達省政協委員定期召開委員座談、通報情況、交流學習和履職的經驗和體會制度,督促委員遵守紀律、模范工作、認真履職。每半年向省政協反映一次駐達省政協委員履職情況。
十是維護駐達省政協委員權利。積極協助省政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協章程》維護駐達省政協委員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