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縣政協:強化制度建設 創新政協工作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2年07月16日 文章點擊數:11392
強化制度建設 創新政協工作
政協大竹縣委員會
制度建設是政協事業發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我們堅持以科學理論為指導、以制度建設為核心,努力把思路提升成制度、用制度規范好行為、使行為轉化為實效,不斷推進政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使政協工作在加快發展中體現價值、在開拓創新中彰顯特色、在自身建設中迸發活力。
一、更新思想觀念
制度引領方向,制度匯聚力量。我們按照建設“和諧、活力、務實、創新”政協的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制度建設這一關鍵,堅持“按制度辦事,以制度管人”的理念,堅守“參政為公、議政為民”的信念,著力破除因循守舊思想觀念,樹立有為有位意識:破除“二線難為”的觀念,樹立主動作為的意識;破除“務虛難為”的觀念,樹立務實作為的意識;破除“無位難為”的觀念,樹立創新作為的意識,為政協制度建設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一) 高度重視。制度建設是政協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推進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縣委高度重視政協工作,并將政協制度建設納入工作全局,統一研究、部署,做到政治協商有規范、民主監督有保障、參政議政有成效。縣政協努力實踐政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按照繼承、創新、發展的思路,全方位、多層次推進制度建設,初步形成了橫到邊、縱到底的制度網絡體系建設格局。
(二)主動協調。我們堅持抓好協調各方的工作,實現了重大活動有關領導有請必到,縣政協的重要文件有關領導有文必批,重點工作遇到困難有求必應;縣委、縣政府主動向政協通報情況,提出調研課題,支持政協進行各類視察調研活動,在重大決策之前主動征求政協意見和建議,政府部門虛心聽取和接受委員意見。黨政同政協之間的良性互動,使政協制度建設與黨委、政府工作相互銜接,開創了統籌協調發展的新局面。
(三)把握分寸。政協組織自身的優勢與特色,與其他組織有著本質區別。因此,我們把政協制度建設定位于以團結民主為主題,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核心,以服務科學發展為要務,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使參政的實力、議政的活力、監督的動力、協商的魅力剛柔相濟,推動政協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規范履職行為
制度建設過程就是科學把握政協工作規律的過程。我們堅持以《憲法》為準繩,以《政協章程》為依據,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遵循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的前提下,集思廣益,通過制定、修改、整理,形成既體現政協工作的特點要求、內在規律,又體現人性化的制度體系,使政協履行職能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一)抓住機遇建制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和省、市委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意見頒布后,縣政協多次召開黨組會、主席會、常委會和機關干部會議,專題學習。并及時提請縣委常委會審定出臺了《中共大竹縣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中共大竹縣委辦公室轉發<縣政協黨組關于貫徹落實中辦發[2011]16號、川委辦[2011]24號、達市委辦發[2011]63號文件精神的意見>》、《大竹縣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規定》等文件,對規范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等方面作詳細具體的規定,是從“關心協商”到“必須協商”、從“可以協商 ”到“程序協商”、從“軟辦法”轉變為“硬約束”的一個里程碑,實現了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從抽象論述走向具體可操作的跨越。
(二) 總結完善建制度。按照“科學、管用、有效”的原則,不斷規范政協履職的內容與形式,把有效的工作之策轉化為經常之舉,把有益的成熟經驗固化為制度規范,把有為的做法吸納進文件之中。同時,對原有制度進行清理、精簡、優化,修訂完善,總結升華,使之更具指導性和約束力。換屆后修訂完善了《政協大竹縣委員會工作規則》、《關于加強界別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涉及政協工作的各項制度,探索制訂了《主席會議成員聯系政協常委、政協常委聯系政協委員制度》、《主席懇談會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協機關黨務工作和內部管理等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辦公室和各專委會工作職責及政協委員崗位職責。各項制度的規范完善,增強了政協履行職能的全局性、系統性和針對性,形成了“有人干事、有章理事、協調有序”的良好局面。
(三)借鑒學習建制度。注重在學習交流中汲取經驗,多次與周邊縣市區政協圍繞制度的落實與完善開展兩地互訪、交流溝通,借他山之石,先后建立了主席約談會、主席約見委員、委員沙龍、智力支鄉聯誼會、政協理論研究會等一系列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不僅拓展了政協工作的平臺,而且有力地推動了全縣經濟社會的發展,提高了政協的社會影響力。
(四)探索創新建制度。堅持強化創新意識,注重用新思路研究新情況,用新辦法解決新問題,用新舉措開創新局面。委員管理動態化。出臺并實施政協委員管理辦法,對委員履職內容、形式、程序等作出詳細的規定。每年堅持由縣委、縣政府、縣政協三家聯合表彰優秀提案撰寫人、提案辦理先進單位,縣政協表彰優秀政協委員。建立委員履職檔案,著重對委員“五個一活動”等情況進行記錄,實行動態監管,根據履職情況,及時淘汰“問題委員”、“掛名委員”、“啞巴委員”。工作機制規范化。早在2008年,就開始實行工作預決算制。年初,以表格形式將工作任務、牽頭領導、承辦委室、協作委室和縣級部門、責任人以及完成時限詳細列入,打印下發。建立完善了“目標倒逼進度、時間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實”機制,全面落實目標責任制、重點工作推進制和限時辦結制,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高質高量完成。績效考核硬性化。今年,縣政府印發了《大竹縣人民政府辦理政協提案工作考核辦法》,對提案辦理實行百分制考核,辦理質量占50分,確定加分扣分標準,提升了提案“三化”進程;縣政協對機關制定了《綜合目標管理》制度,量化考評委室工作。年終測評,常委評分占20%,主席會議成員評分占40%,職工評分占40%。在量化“規定動作”外,對“自選動作”完成情況實行加分或扣分。民主監督經常化。2008年,縣政協黨組提請縣委常委會審定,印發了《中共大竹縣委<關于轉發政協大竹縣委員會關于向重點執紀執法部門和窗口單位委派政協委員擔任行風監督員的試行辦法>的通知》,首次向28個執紀執法部門和窗口單位委派了56名政協委員擔任行風監督員。民主監督由“聘”改“派”,從機制上更注重創新,從效果上更注重實效,從管理上更趨于規范,實現了監督工作“三變”,即:變被動為主動、變隨意為規范、變務虛為求實。
三、激發工作活力
加強制度建設貴在堅持,重在落實。我們堅持按照確保操作性,體現嚴肅性,彰顯權威性,注重實用性的原則,用好用活規章制度,使我縣政協各項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和科學化軌道。
(一) 服務決策抓落實,政治協商更加有序。認真落實“三在前、三在先”要求,堅持并完善政治協商制度,切實將政治協商納入縣委決策程序,做到“一個100%,三個全部實現”,即:縣委作出的重大決策,如護城河治理、國道外遷、土地灘水庫建設、山后快速通道建設等,100%主動協商在黨委決定之前、人大通過之前、政府實施之前;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如“十二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等,全部實現先協商后決策;鄉鎮黨委書記、部門主要負責人等重要人事安排和人民生活中的重大問題,全部實現先協商后決定;制定的工業發展“30條”、服務業發展“10條”等創新措施,全部實現先協商后通過。增強協商的主動性和統一性,避免協商的隨意性和形式化,達成了廣泛共識,凝聚了多方合力。
(二) 服務大局抓落實,民主監督更加有力。按照《政協大竹縣委員會關于加強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在知情環節,建立重要決策向政協通報制度。在溝通環節,建立縣委、縣政府領導及職能部門同政協組織及其專委會對口聯系制度。在評議環節,創新民主評議工作方式,變評議單個部門為評議綜合性工作;對縣政務服務工作進行電視評議,讓群眾參與其中,擴大參與面,提高影響力。在監督環節,支持政協委員對執紀執法部門和窗口單位開展民主監督,使行風監督工作步入制度化軌道;參與科級干部公選、鄉鎮黨委書記公推直選、教師進城考調和事業單位人員考聘等考試的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把組織人事變動置于政協民主監督之下,有效促進了作風大轉變、發展大推進。在反饋環節,加大對委員提案、調研報告、社情民意的交辦和督辦力度。政協辦公室每季度將縣委、縣政府領導對縣政協的調研報告、社情民意的批示意見和部門辦理情況進行通報。
(三) 服務發展抓落實,參政議政更加有為。堅持視察和調研選題機制,圍繞黨委、政府的重點工作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確定視察內容和調研題目。 2011年以來,先后安排政協委員就軟環境建設、保障房建設、食品安全等14個課題和交通基礎發展、物流園區建設等31個專題進行視察調研,提出了《關于山前山后統籌發展的報告》、《關于加快重點項目建設的建議》等15個有份量、有價值的專題報告。在舊城改造、解決看病難看病貴、上學難上學貴、擴大基本保障和促進就業等問題上提出的建議,為縣委科學決策提供了可靠依據。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對縣政協的調研報告、社情民意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如今年5月,按照縣委許國斌書記的批示要求,縣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批轉了縣政協《關于第二輪特困村扶貧攻堅計劃實施情況的調查報告》。
(四) 服務機關抓落實,自身建設更加有效。創造性地把建設“和諧、活力、務實、創新”政協上升為制度。把黨派、界別、委員、專委會、機關建設作為有機整體,協同推進,促使團隊更加“和諧”。搞活聯誼,用活干部,激活委員,促使整體更有“活力”。開展主席約談會、主席約見群眾等活動;完善聯系鄉幫扶制度,幫助聯系鄉、村解決群眾生產、生活的具體困難;發動委員開展捐資助學、扶貧幫困等活動,促使履職更加“務實”。成立企業委員沙龍,提高政協為企業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成立委員文化沙龍,深入探討全縣文化建設;成立政協書畫院,創作、展示、交流竹鄉和諧社會建設的風貌;成立鄉友智力支鄉聯誼會,引導在外鄉友關心支持家鄉建設,回鄉投資創業;成立政協藝術團,發揮委員人才優勢,助推大竹文化事業發展繁榮;建立縣政協網站,提升信息網絡管理水平;成立理論與實踐研究會,加強人民政協理論研究,提高參政議政水平,促使工作進一步“創新”。
在實踐中,我們體會到,制度建設要取得成效,必須要有黨委重視、政府支持;必須是政協自身主動,積極作為;必須深入調研,確保各項制度規范、科學實用。在今后工作中,我們將以此次會議為契機,注重突出制度建設重點難點,克服薄弱環節,進一步推進政協履行三項職能制度的具體化,進一步重視政協在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方面的制度建設,進一步注重政協與外部履職聯系方面的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政協在突出團結主題方面的制度建設,進一步發揮政協作用,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為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