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縣政協:夯實制度性基礎 提升科學化水平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2年07月16日 文章點擊數:10938
夯實制度性基礎 提升科學化水平
政協渠縣委員會
近年來,我們著力推進政治協商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建設,有效提升了政協工作科學化水平。主要做法是:
一、黨政信任支持,協商議政有效
中共渠縣縣委、縣政府先后制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支持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意見》等系列文件,在政治協商方面,經常性協商制度更加完備、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參加政協會議聽取意見更有保障;參政議政方面,重點調研視察開展、提案辦理、社情民意反映、履職成果督辦反饋等進一步加強,黨政部門同政協專委會之間協作配合更緊密。為使《實施意見》各項規定任務落實到位,縣委辦又及時制發了《關于印發<中共渠縣縣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工作實施意見>任務分解表的通知》,將所涉部門支持政協開展工作的職能任務用表格形式呈現,并做到分工明確、一目了然。我們再進一步細化了貫徹落實辦法,明確政協牽頭領導、責任委室和責任人。達市委辦〔2011〕63號文件下發后,我們認真對照貫徹落實情況,分塊分條梳理近年落實系列文件方面的好做法、好經驗和不足之處,以黨組名義起草了貫徹落實情況,縣委辦以渠委辦〔2011〕59號文轉發各鄉鎮黨委、縣級各部門,要求進一步抓好貫徹落實,有力的促進了協商議政有制度保障有落實成果。
二、傳承創新并舉,民主監督有力
自2007年開始,我們堅持向20個縣級部門委派40名民主監督員,并定期對其履職情況予以通報。監督員積極作為,對所派執法執紀部門貫徹落實縣委、政府重大舉措進行監督。今年,我們重新選派了40名政協委員到20個部門開展常年工作監督,并出臺了《關于委派縣政協委員擔任民主監督員的管理辦法》來推進監督取得實效。通過探索創新,我們將監督員的民主監督與縣政協的民主評議相結合,先后對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房管局等15個單位開展民主評議,促進其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率。在提案工作方面,我們完善了《提案工作條例》,進一步規范了提案提出、審查、立案、辦理、督辦等程序,網上提案辦理系統的開通,開辟了提案辦理渠道。為貫徹今年省、市政協工作經驗交流會議和市委辦文件精神,我們起草了縣政協意見建議辦理和反饋制度,進一步明確了意見建議反饋范圍、報送途徑和方式、領導閱批情況及辦理督查要求,縣委以縣委辦、政府辦、政協辦聯合行文方式下發了《關于印發〈縣政協意見建議辦理和反饋制度〉的通知》。為提升提案辦理社會影響力,我們報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實行了縣委書記、縣長、聯系政協工作的副書記和常務副縣長以及政協主席會成員掛牌督辦重點提案10件,還制定了優秀提案、提案承辦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評選制度。十二屆縣政協以來,縣政府、縣政協聯合表彰了40件優秀提案、30個提案承辦先進單位和30名先進個人,使視察調研實效、提案撰寫質量、承辦效果影響都在不斷提升,民主監督力度不斷加大。
三、完善工作規則,服務委員到位
今年政協換屆后,我們在十二屆縣政協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各種工作規則,使其適應新時期政協工作的需要。其中《政協工作規則》,進一步明確了政協基本任務、組織原則、議事規則等。《常務委員會規則》規定了常務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會議內容及責任等。《專門委員會通則》界定了各專門委員會的組織形式、工作制度、協作機制等。《主席會議規則》規定了主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會議組織形式,進一步規范了會議文件的審定、簽發程序,確定了議定事項的落實和督辦方式。同時,下發了《關于主席會成員聯系政協常委的通知》。各項工作規則的完善,為政協有效履職奠定了基礎。為更好的推進服務與管理,進一步激發委員們立足崗位干事創業,履職盡責彰顯風采,我們代縣委起草《關于開展評選表彰優秀政協委員、政協工作先進個人及先進集體的通知》,縣委不但行文還先后對100余名優秀政協委員予以表彰,30個大力支持政協工作的部門和單位被授予政協工作先進稱號。廣大政協委員的履職責任感和熱情得到進一步激發。十三屆政協進一步完善了委員履職服務管理辦法,增進了履職保障,加強了逗硬考核力度。建立了委員履職檔案動態管理委員,做到了一人一檔、一年一冊,將委員履職情況納入電子檔案中,為年終考核提供詳實的基礎數據。此外,我們還出臺了《特邀委員管理辦法》,擬聘請曾經擔任過政協委員且對政協事業發展做出積極貢獻,或未擔任過委員,但在某一領域具有較強代表性和影響力的行業專門人才擔任特邀政協委員。為調動廣大委員積極反映社情民意,我們從各個界別、鄉鎮聘請了20余名社情民意信息員,并制定了計分和獎勵措施,實行量化考核和現金獎勵。近年來,先后有50余名同志被表彰為政協工作優秀信息員。
四、完善內部機制,機關管理科學
為使政協機關日常工作運轉科學有序,我們出臺了機關學習、考勤、信訪、文件閱辦及保密、財務財產管理、公務用車管理和使用、印章管理和接待等10多項制度。出臺了《委室及工作人員分工》制度,把各項責任落實到各個委室、人員。為應對各種突發性公共事件,對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應急準備和預案、啟動實施程序等做出明確規定。近年來,在抗震救災、抗洪賑災等幾個關鍵時期科學應對、有效組織,發揮了積極作用。完善委室目標績效管理制度,今年我們進一步提高了獎勵標準,考核為一、二、三等獎的委室人平獎勵現金2000元、1800元、1600元,對委室獲省、市表彰的分別給予重獎,個人獲縣委、縣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分別獎縣級300元、市級600元、省級1000元、國家級2000元。制發《關于加強人民政協新聞宣傳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對理論研究、宣傳稿件、社情民意等實行獎勵的試行辦法》并按年度逗硬獎勵,近年來已先后獎勵現金近10萬元。其中,今年1-6月獎勵24054元,提升了政協新聞宣傳和社情民意信息員的撰稿積極性和工作熱情,擴大了對外宣傳影響。
我們在制度建設方面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但離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還有差距。我們將以這次會議為契機,充分借鑒兄弟縣(市、區)政協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在《政協章程》框架內,進一步探索創新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各種規則、程序和制度,使之常態化,更具有可操作性。與此同時,推動黨委、政府、政協協同辦理政協提案的機制建設,縣委辦、政府辦的督查機構與政協機關委室聯合督辦政協意見建議和反映社情民意的落實機制。按縣委“與黨同心、與民貼心、干事用心”的要求,進一步發揮委員主體作用。調動政協各參加單位的積極性。提升機關服務管理質量,規范完善機關各種管理制度,使政協工作科學化水平得到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