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拓寬我市見義勇為獎勵基金籌備渠道健全保障機制的建議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2年03月07日 文章點擊數:10804
關于進一步拓寬我市見義勇為獎勵基金籌備渠道健全保障機制的建議
提案號:市政協三屆二次會議015號
提案者:林遠健等
主辦單位:市委政法委
提案內容:
《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從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明確指出,救治見義勇為負傷者的費用由致害人及其監護人支付;無致害人或致害人無力承擔的,由見義勇為者所在單位暫付;單位無力暫付或無單位的,從見義勇為保護獎勵基金中暫付;緊急情況下由醫療機構墊付。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配偶、子女及其扶養的親屬,在工作、學習、生產、生活中有困難的,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將給予重點照顧和幫助。對見義勇為者人員及其家屬,公安人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護等等。這些舉措,從政策和法規層面上給予見義勇為行為以救助、保護,有效避免了“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情況發生。
但是,我們應當看到,見義勇為行為的下降是一個全社會的普遍問題,達州也不例外。究其原因,除了社會風氣弱化、信仰失衡的影響外,見義勇為基金的短缺造成社會對見義勇為者的獎勵和保護程度不夠是主要原因。我們時常在媒體上可以看到,許多見義勇為者在轟轟烈烈的表彰之后隨之而來的醫療、生活的困難無法得到解決。這些無疑對社會正氣的樹立、見義勇為的行為帶來了負面的影響,使得許多人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想法,有義而無為,滋長了壞人的氣焰,造成了惡性循環。
一、現狀分析
從全國情況看,全國見義勇為基金會自1993年6月成立以來,共獎勵見義勇為先進人物2100余人,發放獎勵撫恤金2050萬元,平均不足1萬元,僅僅實現了基本救助。見義勇為英雄只有犧牲生命并被評為革命烈士后,其家人才能享受民政部門的補助和優待。如果見義勇為致傷、致殘,一般很難得到政府救助。
從全省情況看,四川近年來加大了見義勇為基金的籌措力度。截至目前,全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現存資金總額已經達到了1200萬元。僅2011年底,分別對全省17名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給予了115萬元得獎勵,家住達縣陳家鄉的沖進火海救人的見義勇為英雄鄒少坤也得到了5萬元的獎勵。值得一提的是,宜賓、成都等地通過一些具體辦法和措施,分別籌集到見義勇為基金達500萬元以上,走在了全省21個市(州)前列。
從我市情況看,《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我們迅速建立了達州市見義勇為專項資金,市財政每年預算5萬元作為見義勇為專項獎勵金,先后對羅安友等59名個人獎勵30萬元。但是,這些微薄的獎勵對于那些見義勇為者犧牲后家庭生活陷入了極度困境,部分見義勇為者傷殘出院后的醫療和生活出現困難等情況而言,無異于杯水車薪,實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如渠縣見義勇為先進個人賈志鴻犧牲后,妻子離家出走,兩個孩子輟學在家,父母親一直患病在床,其家庭陷入極度困境。宣漢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牟永仁因傷致七級傷殘后,加上年老體虛,幾乎喪失勞動能力,生活陷入困境。因父母無職業且身患重病,現就讀西華大學的達縣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王乾臣面臨失學的困境等等。通過上述分析我們不難發現,見義勇為基金的短板造成無米之炊的現象在達州表現得尤為突出。
二、解決途徑
要從根本上解決我市見義勇為基金存在的問題,幫助見義勇為者解決實際困難,讓見義勇為者不傷心、旁觀者不冷心,必須采取多種措施,進一步加大基金的籌措力度,使我市的見義勇為基金逐步成長為一個長期的制度化的保護見義勇為者的社會公益基金。為此建議如下:
1.形成見義勇為長效保障機制。建立以地方財政為主,以社會募集為輔的見義勇為基金制度,在保證財政足額投入的同時,向受益人、企業、社會團體募集。對見義勇為人員,除了給予一次性獎勵,更應該有常年的乃至一生的定額資助。尤其是對傷病者,應建立醫療保險,使其終身享受免費的醫療服務。
2.增強見義勇為基金管理的社會性。主動吸收社會各界熱心見義勇為事業的人士義務參與基金的管理和籌措,拉近見義勇為基金和市民的距離,提高基金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以綜治委的名義發出倡議,把每年的
4.建議市政府每年在財政預算中為見義勇為基金撥款額度增加至10萬元。
5.探索建立企業見義勇為基金冠名制度,積極動員轄區內企業捐款。即在見義勇為基金前可為捐助企業或其產品冠名,如:達州市××見義勇為基金、達州市通川區××見義勇為基金、達縣××見義勇為基金等。
6.由市政府牽頭,市綜治辦、市郵政局聯合推出“見義勇為有獎明信片”,動員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組織購買,所得資金全部納入見義勇為專項基金,并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7.由市衛生局牽頭,在市、縣兩級醫療單位建立見義勇為救助綠色通道,確保見義勇為人員第一時間得到救治以及后續治療。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在現有政策體系下,建立健全見義勇為人員優先就業、優先救助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