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從重從嚴治理超載車輛的建議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1年11月11日 文章點擊數:13545
關于從重從嚴治理超載車輛的建議
提案號:市政協三屆一次會議248號
提案者:石勝勇等
主辦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提案內容:
近年來,我市積極加大公路交通工作管理及建設的投入,確保了我市的經濟發展和建設的正常需要。眾所周知,公路的建設成本是非常高的,近幾年來,政府用于公路建設的資金每年都在數億元以上,正常情況下,這些公路的使用壽命本應在20年以上。但是,由于大型超載貨車的通行,嚴重損壞了路面,縮短了公路的使用壽命,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以達縣“江-木”為例,在大修建設后不到4年時間后,現已損壞到將近報廢的程度,實在讓人心疼。
為什么超載車不能禁止呢?主要是檢查和處理方式不合理,主管部門查扣超載車后一般是罰款放行,超載車還是上路通行,罰款與重新修路的資金相差甚遠。
為治理違法違章運輸車輛有如下幾點建議:
一、在經常出現超載情況的地段設置路障、監控或治理檢查站,由交通、交警、公安、武警組成聯合治理小組,分批24小時輪流檢查,發現一個查處一個,對此類現象采取強制措施,決不松懈!
二、對于無牌無證違法車輛依法扣留收繳,按上限重罰,對于證照齊全的違法車輛依法卸貨,并上限處罰。
三、在進出我市的路口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告知司機超載必須遭到重罰的情況。
四、建立超載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聯合稽查,在檢查站安裝地磅,對超載車禁止通行,令其卸載至額定載重后方可放行。從重從嚴治理超載車輛,確保公路能正常運行。
五、進一步加強輿論宣傳,邀請社會各界包括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一同參與超載車輛的查處工作,營造全社會都來愛路惜路的氛圍,確保交通暢通,群眾安全。
六、政府要切實解決好路政管理部門的工資、基本工作條件和其他福利,避免公路管理部門靠以罰款來發工資,以罰款來解決福利的現象繼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