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推行委派民主監督員制度 力求民主監督工作實效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1年10月18日 文章點擊數:15247
達州推行委派民主監督員制度
力求民主監督工作實效
為了加強民主監督工作,達州市政協積極探索,創新開展向市級執紀執法部門和窗口單位委派民主監督員工作,創造性地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關于加強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要求,力求政協民主監督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制定出臺《政協達州市委員會關于委派市政協委員擔任民主監督員的管理辦法(試行)》。《管理辦法》從民主監督員的委派范圍、基本條件、委派程序、主要職責、工作方式、服務管理六個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管理辦法》注重機制創新,注重工作實效,注重管理規范,推動政協民主監督工作實現“三變”,即:變被動為主動、變隨意為規范、變務虛為求實。
二是建立主席會成員聯系民主監督小組制度。市政協向28個市級執紀執法部門和窗口單位委派28個民主監督小組,84名民主監督員,由市政協主席會議直接領導,實行政協主席會議成員聯系民主監督小組制度,幫助、指導民主監督小組開展工作。
三是集中委派民主監督員。10月17日,市政協召開了委派民主監督員工作會。向市中級人民法院等28個市級執法部門和窗口單位委派出28個民主監督小組共計84名民主監督員。會上,市政協向民主監督員頒發了民主監督員證,民主監督員和被監督單位代表分別作了發言,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何平及市政協副主席鄭友清分別作了講話。何平在講話中要求被監督單位要高度重視政協民主監督工作,主動配合監督小組工作,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積極為民主監督員智情明政、開展工作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要端正態度,認真對待民主監督工作,虛心聽取并積極采納民主監督員的意見和建議,加大對民主監督員意見建議落實的考核力度。鄭友清對委派民主監督員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時也對民主監督員提出了工作要求。一要堅持基本原則,明晰監督重點,講求監督藝術,及時反饋監督情況,扎實有效推進民主監督工作;二要增強責任意識,提高認知能力,提升自身形象,以良好的素質和能力勇擔民主監督職責,推動民主監督工作的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