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關注并大力解決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生存發展問題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1年07月30日 文章點擊數:10175
切實關注并大力解決
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生存發展問題
市婦聯
據調查,目前,我市有 45歲以下留守婦女約41萬人,占同年齡段農村已婚婦女總數的33.7%,她們以小學初中文化為主,高中及以上文化僅占19.8%,其中,丈夫在省外務工的29.4萬人,占71.7%。有留守兒童約44.6萬人,占兒童總數的33.2%,其中,雙親外出的22.7萬人,占50.9%。在雙親外出的留守兒童中,隨祖輩生活的13.9萬人,寄宿學校的5萬余人,托親友照顧的3.4萬人,其余的無人看管、監護。近年來,雖然我市各級黨政、各有關部門加大了對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的關注、關愛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決他們生產、生活、學習上的困難,但從現實情況來看,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亟待解決。
一、留守婦女存在的問題。留守婦女承擔著生產勞動、教育孩子、照料老人等責任,忍受著與丈夫長年兩地分居的孤寂,承受著生理和心理等多方面的壓力。主要表現在:一是勞動強度大。66.2%的留守婦女認為當前生活的主要壓力是“繁重的體力勞動”, 40%的留守婦女認為目前的勞動強度和壓力對自己來說“很重,難以承受”。二是精神負擔重。38.2%的留守婦女認為丈夫不在家對孩子的影響很大,39.1%的留守婦女每天感覺“十分疲憊空虛”,32.9%的留守婦女沒有安全感,63.8%的留守婦女擔心丈夫的健康,28%的留守婦女擔心丈夫變心。三是情感空虛。近年來,農村留守婦女婚外情時有發生,有的還演變成糾紛和刑事案件,農村家庭離婚率也呈逐年上升趨勢。四是衛生保健意識差。留守婦女無暇或無經濟能力顧及自己的身體,加之文化素質偏低,缺乏自我保健意識,衛生保健普遍較差。有28.5%的留守婦女在感覺身體不適的時候仍不會及時就醫,堅持每年參加婦科檢查的婦女基本沒有。五是致富能力有待提高。留守婦女感到生產中最大的問題是缺乏科學知識和生產技能。49.2%的留守婦女認為創業的最大問題是“沒有創業目標和經濟實力”,70%的留守婦女希望黨委政府能夠引進居家就業項目,使她們能夠既照顧家庭又掙到錢。六是維權意識不強。85%的留守婦女對國家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政策了解不多,很多婦女在權益受到侵害時,不知道維權或怎么維權。
二、留守兒童存在的問題。當前留守兒童的物質需求已得到基本滿足,而心理問題、安全問題等正悄然成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中的難點。主要表現在:一是大量留守兒童存在心理問題。59.3%的留守兒童缺乏親情關愛,與父母交流有困難,與父母沒什么感情;由于沒有父母的正確教育引導,加上有些孩子總認為自己是留守兒童而顯得自卑,34.4%的留守兒童有心事不愿意與他人交流,人格性格發展出現障礙,有時會因一點小事計較當真,在自我保護上容易出現過激行為。二是留守兒童安全缺乏保障。由于大多數留守兒童的監護人是祖輩,年紀大,精力有限,對孩子的照顧,一般僅限于滿足其溫飽;而學校面對的是未成年人群體,管理工作量大面寬,難保沒有疏漏,容易造成安全管理銜接上的“真空”,以致留守兒童被傷害事件時有發生。三是家庭教育成為盲區。一方面作為主要監護人的祖輩大都文化偏低、觀念陳舊,難以與孩子交流溝通。另一方面打工父母多采取“金錢+放任”的方式補償情感上的內疚,對孩子的行為習慣、倫理道德、法制教育關注較少。四是社會關愛體系還不夠完善。目前社會對留守兒童的幫扶,主要通過愛心大使、愛心媽媽等結對活動,但關愛行為的具體化、日;、長期化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農村存在的留守婦女兒童問題是直接影響“三農”發展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嚴重問題,各級黨政和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切實關注,大力解決,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兒童健康成長創造條件。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一、實現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為農村剩余勞動力實現就地就近轉移創造條件;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各項惠農政策,增設農民創業貸款項目,放寬限制,減化手續,為農民自主創業提供資金支持;積極引進勞動密集型企業,促進居家就業;適當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提高農民發展農業的積極性。
二、建立農民工探親假制度。由于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及農村城市化、農業產業化的必然要求,農村留守婦女現象將在較長時間內存在。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探索建立農民工探親制度,消除留守婦女及家人與丈夫、親人團聚的體制、機制障礙,從法律制度上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三、建立農村婦女健康保健長效機制。加快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加大對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投入力度。進一步加快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斷擴大參保面,適當提高報銷比例,讓農民尤其是留守婦女得到更好的醫療保健服務。建立農村婦女免費健康普查制度,確保每兩年普查一次。
四、充分發揮村級婦女組織在留守婦女兒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確保村婦代會主任100%進村兩委,合理提高其政治和經濟待遇,使農村婦代會真正做到組織覆蓋、工作覆蓋和凝聚力覆蓋,成為“堅強陣地、溫暖之家”,通過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業余活動、建立農村婦女互助組織、推行農村留守家庭檔案化管理等工作,擔當起黨和政府與這部分弱勢群體聯系的橋梁。
五、強化留守婦女維權意識。加強維權知識宣傳培訓,加大《婦女權益保障法》和“12338”維權服務熱線的宣傳力度,為農村留守婦女提供較為專業的心理疏導和法律指導。
六、加大對留守兒童的心理疏導。組織教育和心理學方面的專家,加大對本地留守兒童心理問題及成因的調研,制定切實可行的、科學的心理介入和疏導措施;開展歌誦親情、感恩生活、人格教育、安全常識等方面的教育娛樂活動,促進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七、充分發揮學校在留守兒童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對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建設和投入力度,改善其辦學條件、寄宿設施和容納能力;充實農村教師隊伍,確定專門教師負責留守學生工作,加強農村教師心理疏導能力建設;大力發展農村學前教育,抓好農村幼兒園的規范化建設,改善辦園條件。
八、引導農村家長強化家庭教育責任和義務。鄉鎮、村要抓住務工人員集中返鄉的黃金時節,通過召開會議、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明確家長的家庭教育意識;學校要與留守兒童家長建立聯系平臺,通過電話、QQ群、博客等交流教育方法、溝通孩子的情況。
九、建立留守兒童社會關愛體系。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牽頭,部門齊抓共管的關愛留守兒童工作機制,長抓不懈,抓出實效。二是提供政策支持。降低兒童入學的戶籍、成績、費用等門檻,讓務工人員的孩子能夠跟隨父母外出接受義務教育。三是加大志愿者隊伍建設。在繼續面向社會招募愛心人士的同時,可由各地關工委牽頭,發動退休干部、教師、職工等參與留守兒童關愛工作。
十、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加大農村文化設施投入,廣泛開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和美德在農家等創建活動,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宣揚傳統美德,宣傳家庭教育、創業發展、敬老愛親等優秀典型,營造有利于留守婦女和留守兒童生存發展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