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善國副主席在萬源市調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0年05月24日 文章點擊數:17821
市政協農業委在萬源市
調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
調研組一行深入到萬源市固軍鄉、白羊鄉、舊院鎮、白沙鎮及羅文鎮等地,實地走訪村民,召開鄉村社干部座談會,查閱相關資料,就林改方案、有關會議記錄、林權勘界、四至界限、確權公示及林權證發放等情況與當地農戶進行了親切的交談,詳細了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展情況,聽取了萬源市政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的匯報。
市政協副主席王善國在調研中指出,一要高度重視林改工作,加緊實施惠及林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的一項重大改革。中央作出的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戰略決策,把林地承包到戶,實現“山有其主”,這是農村家庭承包制度從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加緊實施,讓農民盡快得到實惠。二要堅持兼顧各方利益,確保生態受保護、農民得實惠。林改工作要統籌好個人、集體兩方面的利益,處理好生態受保護、農民得實惠的關系。在統籌個人與集體利益上,首先要保證農民的利益,堅持讓權于民、讓利于民。 在處理農民得實惠與生態受保護關系上,既要確保農民得實惠,又要確保生態受保護,不能以資源的過量消耗為代價,更不能以破壞生態為代價。三要堅持依法辦事,確保改革規范有序。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要始終把依法操作作為基本準則,確保改革的各項工作扎實到位,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做到內容、程序、方法、結果四公開,嚴禁暗箱操作、以權謀私。同時,要處理好歷史和現實的關系。對已經承包到戶或流轉的集體林地,符合法律規定、合同規范的,要予以維護;合同不規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依法糾正。特別是對于那些已經流轉的期限過長、面積過大、租金過低的“三過”集體林地,改革時要認真研究、合理解決這些歷史遺留問題。四要堅持分類指導,確保改革符合實際。改革必須從實際出發,要允許存在差異性和多樣性,決不能強求一律,搞“一個模子”。要尊重客觀,注重實效,科學確定改革方案、制定政策措施,避免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扎實穩妥地做好改革的各項工作,避免追求速度而忽視質量,影響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