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黨史 我打卡 | 我國最早是在什么時間和地區設立經濟特區的?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21年05月10日 文章點擊數:10362
題目
我國最早是在什么時間和地區設立經濟特區的?
答案: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廣東省委、福建省委關于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的報告,決定先在深圳、珠海試辦出口特區,待取得經驗后,再考慮在汕頭和廈門設置特區。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廣東、福建兩省會議紀要》,正式將“出口特區”改名為“經濟特區”。
解析:
中國經濟特區誕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長于90年代。
1979年3月的中央工作會議上,廣東省向中央提出廣東建立出口加工區和對外開放“先走一步”的要求。1979年4月鄧小平首次提出要開辦“出口特區”,同年7月黨中央和國務院根據廣東、福建兩省的優勢,決定兩省從1979年7月起在對外經濟活動中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給予對外經濟工作有較大的自主權,以便發揮當地優勢,抓住國際經濟的有利時機,盡快把經濟搞上去。并確定在廣東的深圳、珠海、汕頭和福建的廈門劃出一定區域試辦經濟特區。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1980年3月,“出口特區”改名為“經濟特區”,并在深圳加以實施。按其實質,經濟特區也是世界自由港區的主要形式之一。
1981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廣東、福建兩省和經濟特區工作會議紀要》明確地提出,“世界上許多國家的經驗證明,特區是擴大出口貿易、利用外資、引進技術、發展經濟的比較成功的好形式。對中國來說,特區是學習與外國資本競爭、學習按經濟規律辦事、學習現代化經濟管理的學校,是為兩省甚至中國訓練和造就人才的基地。
1988年4月13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海南經濟特區的決議》,劃定海南島為海南經濟特區,實行比中國其他經濟特區更加開放、靈活的體制和政策,授權海南省人民政府更大的自主權。至此,中國已建立了5個經濟特區,總面積3.5萬平方公里,占全國領土總面積的0.35%,人口總計915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0.8%。
1992年鄧小平南巡時對經濟特區給予了充分的肯定。此后,經濟特區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試驗區”,成為中國經濟最具活力、發展速度最快的增長點。
特區在計劃、流通、財政、金融、基建、土地、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為逐步在全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了寶貴的經驗。特區外向型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的接軌,并在全國外向型經濟發展中起了“窗口”作用,成為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交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