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達州市委員會協同互動試行辦法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09年10月22日 文章點擊數:21263
政協達州市委員會協同互動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整合履職資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政協履職質量和水平,建立完善縱橫貫通、內外連接、協同互動的運行機制,推進政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根據《政協章程》和中央、省、市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政協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縱向協同互動
第二條 加強與全國政協和省政協的協調溝通,積極爭取指導,實現與上級政協工作協同互動。
(一)全面履行《政協章程》,認真執行全國政協決議,積極參加全國政協相關活動,主動爭取并接受其工作指導。
(二)加強與省政協的聯系。市政協領導和有關委室要積極主動向省政協領導和有關委室匯報工作,了解省政協工作部署與動態,爭取在一些共性問題上實現與省政協聯動。市政協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政協匯報溝通。
(三)就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形成的事關全局的重要報告、意見建議、社情民意和信息等,積極爭取通過省政協向全國政協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級有關部門反映。
(四)主動就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需要周邊市(州)協同推進的重大課題,邀請省政協組織委員來達視察、調研,或爭取與省政協同題聯動調研。
第三條 加強對縣(市、區)政協的聯系和指導,實現全市政協工作協同互動。
(一)邀請不是市政協常委的縣(市、區)政協主席列席市政協常委會議,邀請縣(市、區)政協主席參加市政協主席學習會和有關重要活動。
(二)積極邀請縣(市、區)政協副主席參加市政協召開的相關專題會議。
(三)每年召開一次縣(市、區)政協秘書長聯席會議,交流工作,研討問題。
(四)堅持重大課題的調研、視察與縣(市、區)政協聯動開展、協同推進,積極協助縣(市、區)政協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困難。
(五)加強對縣(市、區)政協工作的指導。及時將市政協年度工作要點、調研視察課題和有關文件、領導重要講話等印發縣(市、區)政協。加強市政協專委會與縣(市、區)政協專委會的協同互動。
第三章 橫向協同互動
第四條 加強與市人大常委會的聯系溝通,實現與人大常委會工作協同互動。
(一)加強與市人大常委會的聯絡聯系和溝通協調。邀請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出、列席市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和其它重要活動。
(二)各委室要加強與市人大對口委室的聯系溝通,邀請參加相關活動,共同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政治建設貢獻力量。
第五條 加強與市政府的聯系溝通,實現與政府工作協同互動。
(一)堅持邀請市政府領導和部門負責同志出、列席市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并聽取委員意見的制度。堅持政協領導列席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制度。
(二)堅持邀請市政府領導通報工作制度。積極邀請市政府領導在市政協常委會和其他重要會上,就市政府全局工作或單項工作進行通報。
(三)堅持市政府部門工作報告制度。根據全市工作中心和政協工作安排,邀請市政府有關部門就全局性、階段性重點工作在市政協常委會、主席會等有關會議上報告。
(四)堅持參與市政府重大活動制度。積極組織政協委員參與市政府委托的重大課題的調研、重大問題的協商、重要事項的督查落實等工作。
(五)堅持相關文件、重要資料互送制度。凡以市政協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名義報送市委及其辦公室的調研報告、視察報告、意見建議等,同時送市政府及其辦公室。
第六條 加強與兄弟市(州)政協的聯系交流,實現與兄弟市(州)政協協同互動。
(一)加強與兄弟市(州)政協的聯系,溝通情況,交流信息,互相學習。做好兄弟市(州)政協來達調研、考察的配合接待工作。
(二)積極參加“川滇黔贛冀五省二十地市州政協聯席會議”等區域政協聯席組織,加強聯系,增進交流,共促發展。
(三)各委室要加強與兄弟市(州)政協對口委室的聯系,互邀參加會議,交流調研成果,加強協作,聯誼互動。
第七條 加強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的聯系溝通,實現與“兩院”工作的協同互動。
(一)堅持政協全體會議聽取“兩院”工作報告制度。把聽取討論“兩院”工作報告列入全體會議議程,積極組織委員聽取并協商討論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二)邀請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負責同志就有關工作情況在市政協常委會、主席會等會議上進行通報,組織市政協委員對“兩院”相關工作進行專題視察,開展民主評議,提出意見建議。
(三)積極委派或推薦市政協委員擔任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廉政監督員”和市人民檢察院“特約檢查員”工作,加強民主監督,推進司法工作。
第八條 加強市政協辦公室與市委辦公室、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的聯系溝通,實現與市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府辦的協同互動。
(一)積極參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秘書長聯席會議,主動通報政協工作情況,爭取市委辦公室、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對市政協辦公室工作的支持。
(二)及時向市委辦公室、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通報市政協工作情況,交流信息。積極參與全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要接待任務的協調安排。統籌市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府辦做好政協提案、政協調研和視察報告、批評建議的督辦落實工作。
第九條 加強與黨委、政府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實現與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工作協同互動。
(一)積極構建與黨政部門溝通協調的互動機制。把與黨政部門的協同互動列入政協年度計劃,明確主題,確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主動與黨政部門銜接、溝通,促使其把支持政協工作作為一種自覺,為政協工作尋求有力的外部支撐。
(二)加強與市委相關部委的聯系溝通。協同組織、統戰部門做好政協換屆時委員安排、屆中委員調整等人事工作;配合組織部門、市委黨校做好政協干部培訓和政協理論、政協知識進干部培訓課堂工作;協同宣傳部門做好政協知識、政協理論、政協工作的學習、宣傳工作;協同政策研究、社科院等部門做好政協理論研究工作;協同市委其它有關部門做好支持政協、配合政協的相關工作。
(三)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健全完善市政協各專委會對口聯系市政府相關部門制度,強化對口聯系,互相通報工作情況,聽取意見,交換資料,交流信息。積極邀請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政協的有關視察、調研活動。
第四章 政協組成單位協同互動
第十條 加強與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各人民團體的聯系溝通,實現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及各人民團體的協同互動。
(一)在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專題論壇、專題協商等會議中,積極支持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人民團體以本黨派、團體或個人名義發表意見,提出建議;專題調研和視察中要注意收集、聽取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人民團體的意見和建議;積極鼓勵和大力支持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人民團體以本黨派、團體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二)建立市政協中共黨員領導走訪、聯系民主黨派、工商聯和人民團體制度,定期和不定期進行走訪,通報工作,了解情況,解決問題,增進聯誼。
(三)每年召開1-2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人民團體座談會,聽取他們對政協工作的意見建議,協助解決他們的具體困難和問題,增進聯系與互動。
(四)市政協印發的有關文件和資料,同時送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各人民團體。市政協的重大調研、視察、外事活動可視情況邀請各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和各人民團體的負責人參加。
(五)不定期召開市政協和各民主黨派秘書長(辦公室主任)聯系會議,通報情況,交流工作。
第十一條 加強與界別(委員活動小組)的聯系溝通,實現與各界別(委員活動小組)的協同互動。
(一)支持鼓勵各界別在政協全委會的大會發言、專題論壇、聯組討論等場合以界別名義發表意見,提出建議。積極組織界別參加政協主持召開的協商會、政府召開的咨詢會和黨委政府各類調查、檢查、行風評議、民主評議等活動。積極鼓勵界別以界別名義提交提案和社情民意。
(二)堅持以專委會為依托,以委員活動小組為載體,開展小組活動,充分發揮界別作用。積極為委員小組活動提供經費保障、后勤服務等相關工作。
第十二條 加強與市政協委員所在單位的聯系溝通,實現與委員所在單位協同互動。
(一)加強與委員所在單位的聯系。堅持專委會(委員活動小組)走訪委員所在單位制度,交流情況,了解委員在本單位的工作,協調解決委員工作、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協同做好委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堅持委員履職情況通報制度。認真做好委員履職情況考核工作,堅持年末向委員所在單位通報委員履職情況。
(三)充分利用委員在本單位的影響力,借力借智,促進政協工作。
第五章 政協機關內部協同互動
第十三條 加強辦公室、研究室與各專委會的協調溝通,實現辦公室、研究室與專委會協同互動。
(一)辦公室、研究室和各專委會要在履行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協調,相互支持,互相配合,共擔責任,形成協同互動、相互補臺的良好氛圍。
(二)建立辦公室與研究室、專委會工作協調配合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秘書長班子、辦公室班子、研究室班子、專委會主任和駐會副主任參加的工作協調會,研究主席會、常委會決議部署的貫徹落實,通報工作,交流情況,協調落實。
(三)辦公室要積極做好專委會履職活動的統籌協調,提供條件保障,做好服務工作;各專委會要主動服從政協工作大局,服從整體安排,支持和配合辦公室工作,形成整體工作合力。
(四)堅持專職副秘書長分工聯系專委會制度。專職副秘書長受秘書長委托協調各專委會,參加專委會的工作和活動,做好協調、服務工作。
第十四條 加強政協辦公室各科室的協調溝通,實現辦事機構之間的協同互動。
(一)政協辦公室各科室加強日常聯系,增強合作意識,形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密切協作配合的良好氛圍,提高行政效能,共同做好服務工作。
(二)專職副秘書長負責協調分管科室之間的關系,部署、督促和落實各項具體工作。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經市政協主席會議審議通過后施行。由市政協辦公室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