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曉波:發揮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 將人民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思考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21年01月01日 文章點擊數:6033
發揮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
將人民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思考
萬源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楊曉波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做出了具體部署,提出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人民政協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和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重要載體,承擔著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如何進一步在治理現代化的大格局中來推進和謀劃新時代人民政協各項工作,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切實把人民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作用;鶎诱䥇f如何更好地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都值得深刻思考。
一、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將人民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究
(一)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是人民政協職能定位的新內涵。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上指出:“人民政協作為統一戰線的組織、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機構、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賦予了人民政協在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中職能定位的新內涵,進一步明確了人民政協協商民主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的特點,集中體現了人民政協在我國政治體制和國家治理體系中的職責地位。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進一步提出:要發揮人民政協作為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的效能,完善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制度,健全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溝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的程序機制。中央政協工作會議與十九屆四中全會對人民政協的職能定位、工作要求是一脈相承、相互貫通的,也進一步明確了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實踐,是建設“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的需要。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了:“現代社會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會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的目標,“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共建共治共享”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這就要求全體人民共同參與、共同治理、共享成果,不斷提升全體人民在社會治理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政協作為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組織、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重要機構,是推進各黨派、各團體、各階層“大團結、大聯合”的政治組織,發揮著“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重作用,能夠最大程度保障發表意見、提出提案、開展調查研究把基層的聲音傳達“上去”,能夠通過民主協商把發揚民主、科學決策的過程與匯聚共識、凝聚力量的過程有機結合起來,使黨的政治主張和路線方針傳“下來”,最大程度的實現好、發揮好“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標。
(三)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有事好商量”,充分體現了人民政協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獨特優勢。十九報告強調,要“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黨十九屆四中全會《決議》進一步指出,“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廣泛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拓寬人民群眾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渠道,著力推進基層直接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人民政協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發揮著“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中具有獨特的優勢,一方面人民政協作為“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眾人商量”的專門協商結構,具有多樣化、制度化的協商渠道,政協委員來源廣泛,代表各界別的利益,具有專業性強、影響力大的特點,有利于推動解決各種復雜社會治理問題。另一方面,人民政協充分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各地政協創新推出“小微協商”“有事來協商”等工作,積極推動自身工作向基層延伸,能夠更加敏銳地了解基層社情民意,能夠更好地解決基層糾紛矛盾、化解民憂民怨,有效推動基層城鄉社區治理。
二、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將人民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路徑和方法探究
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實現形式和專門機構,突出了人民政協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在人民民主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中獨一無二的地位和作用,彰顯了“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這一協商民主的真諦。發揮好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進一步發揮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制度優勢,有利于深化群眾參與,充分發揮多方共治的合力,加快將制度優勢轉換為治理效能。
(一)加強黨的領導,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議》提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要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健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組織,具有落實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領導核心作用的政治優勢。在將人民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過程中,不斷堅持健全和完善政協系統黨的建設,始終堅持和把握正確政治的方向,才能進一步增強黨在統一戰線中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增強找到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的能力,把更多的人團結在黨的周圍。人民政協必須要毫不動搖地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在黨委統一部署、統一安排下開展工作,堅持重大工作向黨委主動報告,重要事項向黨委及時反映,重大活動邀請黨委領導參加,爭取黨委及時研究解決政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為政協依照章程開展工作創造良好條件。要健全完善政協黨組、機關黨組和委員活動小組工作規則,發揮政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形成上下貫通的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實現黨的組織對黨員委員的全覆蓋、黨的工作對政協委員的全覆蓋,提高政協黨建工作質量和水平。要主動加強與黨政部門的對口聯系,促進政協協商與黨委、政府工作的有效銜接,推動形成黨委重視、政府支持、政協主動、各方配合的良好格局。
(二)堅定人民立場,推動實現廣泛人民民主。人民政協來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務人民,人民性是政協與生俱來的本質屬性,廣大政協委員來自和聯系各界別,與界別群眾更有著天然的聯系。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各項履職活動要識民情、接地氣。要傾聽民情民意,加強與各界別所聯系群眾的溝通,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并通過政協會議、提案、調研視察、社情民意等渠道,真實向政協組織反映本界別群眾的訴求,幫助黨和政府及時了解各方面意見。政協各參加單位要真正成為黨和政府聯系各界群眾的橋梁和紐帶,為黨和政府決策廣納群言、廣集民智,推動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要匯集民智民力,通過深入調研、協商議政等方式,堅持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匯集群眾智慧、凝聚群眾力量,并收集匯總意見建議,形成專題協商報告、情況通報等鄉黨委和政府反映情況。要紓解民憂民困,扎實開展好“企業幫村、委員幫戶”活動,動員各界別委員發揮資源優勢和專業特長開展各類愛心幫扶、扶貧濟困活動,竭政協所能、解群眾之憂,協助黨和政府增進民生福祉。
(三)聚焦主責主業,不斷豐富協商議政渠道。協商民主是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設計,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把人民政治制度優勢轉化成為治理效能,要始終聚焦政協“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三大職能,通過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在協商中促進廣泛團結、推進多黨合作、實踐人民民主,推動協商民主成果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要堅持和完善專門協商機構制度,按照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健全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溝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的程序機制”目標,進一步健全全體會議、常委會議、對口協商會議及專門委員會活動制度規則,“專”的定位、“專”的功能,克服“職能模糊、責任虛化”的問題。要進一步推進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完善協商議政質量評價標準和評價辦法,把雙向發力貫穿政協履職各方面各環節,健全以全體會議為龍頭,以常委會會議和對口協商會等為重點,持續推進“小微協商”“有事來商量”等基層協商,豐富“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制度化實踐。要不斷豐富協商平臺、拓展協商渠道,進一步釋放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潛能和效能,通過探索提案辦理實效追蹤、網上協商議題收集、疫情間的網絡遠程協商等新形式,綜合運用互聯網平臺,搭建更多形式新穎、特色鮮明、實效明顯的協商平臺和協商渠道。
(四)強化凝聚共識,充分運用統一戰線優勢。人民政協作為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能最大限度地凝聚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在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過程中,要充分運用好政協凝聚共識的職能,發揮好“重要陣地、重要平臺、重要渠道”的作用,切實把凝聚共識的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要強化思想政治引領。政協黨組和政協組織要堅定政治站位,把講政治、顧大局把在首要位置,示范引導各參加單位、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進一步學習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把握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精神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民政協重要思想,引導大家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大政方針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上來。要強化宣傳教育引導。主動拿起、用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武器,運用發揮好“政協黨組成員聯系一般黨員”“黨員委員聯系非黨委員”的制度機制,通過談心談話、調查研究、走訪慰問等形式,聽取意見、回應關切、溝通思想,廣泛增進思想共識;動員政協各參加單位和全體委員廣泛宣傳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成績,主動同“高級黑”“低級紅”作斗爭。要搭建凝聚共識載體。積極開創各類委員學習班,搭建委員活動平臺,加強同黨外知識分子、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溝通聯絡機制,充分運用好“互聯網+線下活動”模式,凝聚人心、促進和諧,把更多的人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切實為推進治理現代化凝聚強大正能量。
三、對基層政協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融入新時代基層社會治理格局的建議
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重點在基層,基礎在群眾?h級政協組織處在人民政協工作的最前沿,融入好新時代背景下的城鄉基層治理,充分發揮基層多方共治的合力作用,將政協制度優勢轉換為治理效能意義重大。
(一)深度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協商治理是創新城鄉基層治理的重要形式,按照協調于民、協商為民的要求,按照創新基層群眾協商議事形式和活動載體,大力發展基層協商民主,將基層共治同心圓越畫越大。要明晰協商范圍。在充分尊重和充分發揮村民議事會、監事會等自治組織作用前提下,將涉及基層村(社區)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關乎基層群眾切身利益敏感、難點問題納入基層政協“微協商”范圍。同時也要主動發現問題,積極動員基層政協委員在調研中發現的具體問題收集群眾反饋的關心、關注得問題。要搭建協商平臺。鼓勵政協委員積極參加村民說事、民情懇談、百姓議事等各類協商活動。同時積極搭建基層政協微型協商平臺,通過搭建議事協商“進社區”、“進廠區”等形式,在原有各類基層自治平臺的基礎上,整合基層治理資源、搭建便捷渠道、壯大共建共治力量。
(二)發揮社情民意信息作用。社情民意信息具有反映主體廣、對象多、內容深的特點。縣級政協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中,要充分發揮政協委員來自各界別、代表各領域,社情民意來源渠道廣,反映渠道多的優勢,發動委員及其所聯系界別群眾,就當前國家大政方針和地方重要舉措、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人民群眾關心的實際問題,廣納民言,匯集民意,及時將收集和反映的社情民意反映給黨政部門,供決策參考。要健全基層社會治理信息收集機制,引導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將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向基層延伸,更多地通過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基層平臺,聽民聲、聚民意,及時反映基層群眾的利益訴求。要完善社情民意信息跟蹤機制,通過各專委會將各界別委員和群眾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經篩選、整理后報送黨政領導和相關部門,加強對重要信息進行跟蹤了解,適時反饋采用情況、處理意見和落實情況。要發揮社情民意信息凝聚共識作用,充分利用社情民意信息保障各界人士表達權、建議權,拓寬反映訴求、表達想法的途徑,及時化解從社情民意中反映的苗頭性、傾向性、預警性問題,從而達到凝聚共識、促進團結的目的。
(三)加強基層政協自身建設。要強化效能型政協建設,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把求真務實體現到政協的各項工作中去,堅持講落實、抓落實、重落實,堅持說實話、出實招、辦實事。要強化活力型政協建設,以打造“活力政協”為抓手,考核委員參加會議、活動、調研視察、撰寫提案及反映社情民意等履職情況,激發委員履職動力。要強化廉潔型政協建設,嚴格按照“堅持、鞏固、深化、拓展”要求,馳而不息打好改進作風的攻堅戰和持久戰,持之以恒反對“四風”,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嚴抓嚴管,切實把一項項規定、一條條要求落到實處,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