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協達州市委員會機關黨組意識形態工作動態提醒制度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21年01月04日 文章點擊數:18336
中共政協達州市委員會機關黨組
意識形態工作動態提醒制度
第一條 為深入學習貫徹中央、省委、市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重要決策部署,全面壓緊壓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根據中央有關精神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政協機關意識形態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中央、省委、市委有關意識形態工作重要決策部署,市政協機關黨組會議要定期開展學習,并對機關學習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市政協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統籌安排學習貫徹工作。
第三條 動態提醒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中央、省委、市委有關意識形態工作重要會議。如全國全省宣傳思想工作會議、全國全省網信工作會議、全國全省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及其他有關會議。
(二)中央、省委、市委有關意識形態工作重要決策部署。包括中央、省委、市委關于思想理論建設、互聯網管理、涉藏意識形態工作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三)中央、省委、市委有關意識形態工作的重大判斷,主要包括中央、省委、市委關于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等。
(四)中宣部、中央網信辦、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等意識形態工作重要職能部門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部署。
(五)其他需要提市政協機關黨組會議傳達學習貫徹的意識形態工作重要事項。
第四條 中央、省委、市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會議召開、重要文件出臺后,市政協機關黨辦提出學習貫徹建議。
第五條 市政協機關黨辦對學習貫徹建議進行研究,結合市委意識形態工作安排,提出中心組學習會、支部學習會、職工學習會安排意見。
第六條 市政協機關黨辦落實專人做好動態提醒工作,認真建立臺賬,加強工作溝通銜接。
第七條 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動態提醒工作監督檢查,將動態提醒工作執行情況作為目標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八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